Archive for December, 2011

less is more

December 16, 2011

前几天苦逼地在家背书的时候,看到豆瓣冷组里有个同志话题的帖子,被恐同份子占领了高地,各种鬼斧神工的逻辑和恐同言论狼烟四起。

大约背书真的可以摧毁人的自然本性,我喊住电话那头正睡得欲仙欲死的某人,把帖子内容前因后果以及恐同份子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丑恶嘴脸洋洋洒洒地总结了一遍,最后表达了了一下“爷要代表月亮消灭丫的!”这个伟大的决心,然后心情澎湃地等待某人闪烁着星星眼的爱的鼓励。

某人沉默10秒后终于给我来了个单音节:哈?

因为实在很少在任何帖子或论坛里回复,我对网上找人吵架这种事也一向毫无兴趣,所以这回鬼上身一样想要出头的小火苗被这么“哈?”一下,顿时就不那么茁壮了。

又沉默3秒后某人说:这种人你是永远也说服不了他的啊。。。

不带这么老拿真理打击人的好么。

但我还是拿出了一套理论:我对说服这个恐同份子没有兴趣,我只是需要把我觉得正确的道理摆出来,让它们有同等的机会被看到。这样那些尚未对这个话题形成清晰思路的人,至少不会那么容易被恐同份子的理论影响。

那边听完就乐了,说:好,那就去说一下吧,但是不要生气。

虽然没有星星眼,但勉强也算爱的鼓励。我感到人生充满了希望。

噼里啪啦打出来好长一段发上去,因为我的逻辑是如此的符合人类逻辑,于是赢得了来自人类的广泛支持。在一片支持声中,我没忍住还是被自己的正义感帅呆了。

但好景不长,在恐同份子的回击中我慢慢地被彻底打败了,因为诸如「同志可以结婚,但他们的婚姻不应该受到法律保障」这样的逻辑层出不穷,我除了感到森森的无话可说,就是森森的无话可说。转与某人听,某人淡定回:他根本不懂法律的精神啊。

不带这么老是高度总结的好么。

撤吧。最后,某人精炼给这事儿做了收尾指示。